*ST珠江: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065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

案,并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6 年 8 月 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52

号《关于对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

及中介机构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前做出书面说明和出具核查意见。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协同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了沟

通、讨论,因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情况需核实、查证,并需独立财务顾问、

律师出具相关核查意见,相关中介机构难以在问询函规定的回复时间之前完成相

关工作。因此,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迟期问询函的回复时间,2016 年 8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6 年 8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

牌。

截至目前,公司已对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准备,但目前尚有下述

问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一、问询函第一项所涉及职工安置事项尚需进一步明确;

二、问询函第三项所涉及置出资产中股权类资产的部分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

买权事项、置出负债取得债权人债务转移同意函事项需进一步核实;

三、根据问询函中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回复内容,财务顾问机构尚未完成《海

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的修订和完善;法律顾问机构尚需针对回复内容完善

核查意见。

鉴于上述因素,为保证问询函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中介机构需

对问询函涉及问题逐一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无法及时完成答复及补充披露工

作,故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下一步将抓紧协调各方尽快落实上述工作,完成本次问询函的答复材料

和补充披露文件,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并申

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以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

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能

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京粮控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