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6-15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和会议议案,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孟广宝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
处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
为盘活企业资产,加速资金周转,促进经营发展,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润光伏”)及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以下简称
“长城资产”或者“债权人”)拟就相关债务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长城资产拟协议受让海润光伏对合肥海润享有的共计人民币 5,055 万元应
收款债权,长城资产拟对海润光伏支付债权受让对价人民币 5,000 万元。长城资
产受让该债权后,对债务进行重组,由合肥海润作为债务人、海润光伏作为共同
债务人向长城资产偿还债务。债权存续期间由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孟广宝先
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海润光伏以其享有的合肥海润的 11%的股权为该项
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本 议 案 详 见 2016 年 8 月 27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156)。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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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
体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详 见 2016 年 8 月 27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158)。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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