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临 2016-013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总部 47 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9 人,独立董事谢获宝先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汪海粟先生表决。公司 4
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郝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
下有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邬红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5 年度经营者薪酬兑现的方案》;
同意公司经营者按照《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制定的标准进行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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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江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武昌中南路中商广场房地产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
水果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的抵押贷款,最高期限为十年。
现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与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水果湖支行协商一
致 ,同意在资产抵押物不变基础上,增加贰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和不超过
伍仟万元的非融资类担保专项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与工商银行具体协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邬红华,男,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正高职高级经济师。
历任武汉盛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技术员,武汉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铝业公司进出口外销员、办公室主任,武汉嘉诚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广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东湖
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邬红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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