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17: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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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号: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8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

日分别以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

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田家玉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嘉寓新能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了践行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发展战略,在继续专注核心业务的同时,公

司拟设立嘉寓新能源公司,加大在太阳能利用、动力锂电池及配件、新能源汽车

整车及零部件的研发、销售、运营等相关产业链的投资力度,切入新能源领域,

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达到多主业组合驱动的目标。

为了充分释放公司因投资新的领域所带来的前期经营及市场风险,经与嘉寓

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集团”)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

出资设立嘉寓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00万元、嘉寓

集团出资4,000万元。嘉寓新能源公司的经营及市场风险充分释放并产生盈利后,

嘉寓股份有权选择要求嘉寓集团将部分或全部股权优先转让给嘉寓股份。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嘉寓集团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为公

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田家玉先生、田新甲先生及张初虎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

余四名董事参与表决。

2015年8月16日至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6,000万元,工程施工类关联交

易金额合计9,631.6万元,关联租赁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0万元,出售资产类关

联交易金额合计6,816.36万元,应收账款转让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500万元,

共同投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000万元。

因此,连续十二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9,987.96万元(不含本次交易,已分别提交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3.66%,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设立嘉寓新能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的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表决: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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