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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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胜、杨新子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截

至 2016 年 8 月 23 日王中胜、杨新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统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3,025,300 股,占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3.718040%。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减持情况

1、王中胜、杨新子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王中胜 大宗交易 2016年8月22日 13.84 8,300,000 2.369215%

杨新子 大宗交易 2016年8月22日 13.84 4,725,300 1.348825%

合 计 - - - 13,025,300 3.718040%

自 2016 年 3 月 28 日披露《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至今,王中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300,000 股,占截至

本 公 告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369215% ; 杨 新 子 累 计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4,725,300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348825%;王中胜及

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3,025,300 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总股本的 3.718040%。

1

2、王中胜、杨新子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5,046,408 10.003911% 26,746,408 7.634697%

其中:

王中胜 8,761,602 2.500977% 461,602 0.1317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284,806 7.502934% 26,284,806 7.502934%

合计持有股份 22,241,587 6.348807% 17,516,287 4.999981%

其中:

杨新子 5,560,397 1.587202% 835,097 0.2383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681,190 4.761605% 16,681,190 4.761605%

3、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本次减持前后合并

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2,762,004 23.624211% 69,736,704 19.906171%

王中胜、

其中:

杨世宁、 17,450,501 4.981202% 4,425,201 1.26316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杨新子

有限售条件股份 65,311,503 18.643009% 65,311,503 18.643009%

二、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等三位股东承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

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王中胜、杨新子本次减持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公司实际

控制人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是王中胜、杨新子因个人资金需要减持。本次

权 益 变 动 完 成 后 , 杨 新 子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由 6.348807% 变 更 为

4.999981%,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胜、

杨世宁、杨新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23.624211%变更为 19.906171%,

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王中胜、杨新子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

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

的规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承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 5%。

4、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王中胜、杨世宁、杨新子按照《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

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王中胜、杨新子出具的《董事、监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意向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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