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6-047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9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8 日-2016 年 9 月 9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8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2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9 月 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 号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四楼 41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
1.1 选举尹兴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尹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秦祥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徐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马前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6 选举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
2.1 选举王洪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钟永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陈伟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
3.1 选举陶开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说明:(1)本次会议对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独立董事人数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独立董
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2)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7 月 29 日、2016
年 8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对以上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
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6年9月5日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邮编318016)。
3、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2 日至 9 月 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世海
电话:0576-88931163
传真:0576-8893116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8016)
2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
席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
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序 表决意见
议 案 名 称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尹兴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尹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秦祥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徐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马前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6 选举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
2.1 选举王洪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钟永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陈伟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陶开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
为弃权。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4;
2、投票简称:“信质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议案编码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尹兴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1
1.2 选举尹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2
1.3 选举秦祥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3
1.4 选举徐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4
1.5 选举马前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5
1.6 选举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6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
2.1 选举王洪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钟永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2.3 选举陈伟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陶开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01
3.2 选举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02
(2) 填表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 X1票 X1票
对候选人A投 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X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X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3,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X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若适用),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