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16—025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10日以书面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
于2016年8月22日在美国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鹿成滨先生
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董事盛新太先生因公务出差,
未能参加会议,其委托董事鹿晓琨先生投票。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部分监
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6-027)、《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28)于2016年8月24日刊登于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请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关于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耐亚
太”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奇耐亚太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签署《产品采购
协议》,向公司采购陶瓷纤维制品、氧化铝纤维制品、玄武岩纤维、耐火
砖等产品,年度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3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王宇斌、John Charles Dandolph Iv、
David Edward Brooks 在公司控股股东奇耐亚太及其关联方任职,三位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意该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奇耐亚太及其关联方的
实际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能更有效的利用奇耐亚太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
的产品和市场资源,更好的发挥协同效应,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发现侵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奇耐亚太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根据实际
的生产经营需要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奇耐亚太及其关联方与
公司在生产和市场领域协同效应的发挥,有利于公司产品生产销售,签订
的《产品采购协议》定价原则是公允的,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发现侵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提
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签订<产品采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29)于2016年8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公告,请
广大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为
关联交易事项,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该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1)
于2016年8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