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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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

和核查后认为: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我

们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核查,201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

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

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同意续聘潘建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闵芳胜先生、郭志军先生为副总经理、张杰先

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晓跃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华君:

杨忠智: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羽韬: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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