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广 东新 会美 达锦 纶股 份有 限公 司
关 于中 国证 监会 广东 监管 局对 公司 及
相 关人 员出 具警 示函 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或“公
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
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 出具给公司的《关于对广东
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梁柏松、朱明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 ([2016]38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
达股份或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
2015 年 12 月 31 日,美达股份对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款项进
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 4790.95 万元减值准备,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4037.67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 646.34 万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06.94 万元,减值金额达 2014 年净利润 20.99%。公司未在计提后
及时披露上述信息,而在 2015 年年报中才予以披露,上述行为不
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和第三十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 条和第 11.11.3 条等有关
规定。
梁柏松、朱明辉分别作为美达股份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履
行勤勉尽责义务,应对公司上述违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
现对美达股份和梁柏松、朱明辉予以警示。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
切实履行董事、经理等职责,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切实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