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 2016-043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
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现有董事 6 名,6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自
查论证,认为公司具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受同一法人控制,
同时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为交易对方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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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散
运”)出售其持有的海南海盛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盛”)
100%的股权,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振华”)拟同时向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
出售其持有的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鼎”)
43%的股权。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如下: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为中远海运散运和中海发展。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标的资产
公司持有的海南海盛 100%的股权和广州振华持有的深圳三鼎
43%的股权。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方式。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原则
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出售标的资产截止评估基
准日(2016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资产评估
报告确认,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债权债务处置
除另有约定,拟出售标的资产所涉的所有债权、债务仍由海南海
盛、深圳三鼎继续享有和承担。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期间损益安排
自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易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交易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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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共同承担和享有。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人员安排
拟出售标的资产所涉人员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发
生改变。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与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受同一法人控制,同时中国
海运(集团)总公司为交易对方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合计(未
经审计)为 451,526.08 万元,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551,637.87 万元,占比超过 50%。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实施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览海投资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密春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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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
案》;
为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拟与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签订关于海南海盛航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
让协议》,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拟与中海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 43%股权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和广州
振华船务有限公司将与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中海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进一步修订后的《股权转让协议》,对交易价格予以最终
确定,并再次提请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慎分析,本次重
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
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需取得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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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交易对方相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前述报批事项已在
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
别提示。
2、公司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
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影响公
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
免同业竞争。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
和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政府主管部门及有权监管机构的核准情况,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的具体事宜;
2、决定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聘用协议或委托协议等
相关服务协议,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有关政府审批、工商变更登记
等必要的手续;
4、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
案及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5、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材料;
6、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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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已履行了目前应履行的法定程序,该
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提交
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
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股
权的议案》;
为集中力量向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转型发展,公司拟将持有的中海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财务”)5%的股权转让给中
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
评报字〔2016〕第 171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16 年 5 月 31 日,
中海财务 5%股权的评估值为 5,001.52 万元,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以经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海财务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
估值为依据确定。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但公司无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海海盛关于出售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的关联
交易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林红华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林红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候选人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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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
引》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海海盛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肿瘤研究中心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向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转型发展,经公司前期调
研,公司拟投资建设肿瘤研究中心项目。
该中心将与国内外知名的具有肿瘤学科特色的医疗机构合作,以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为主要特色,针对目前国内尚未上市但在国际上
以被认可的临床肿瘤新药,在符合国内临床试验审批条件的前提下,
开展Ⅰ、Ⅱ期临床试验,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应用于肿瘤疾病的临床
诊断和治疗。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
证,开展该项目立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与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有
关公司洽谈项目选址等事项。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决
策程序,并按照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览海国际广场医疗中心项目的议
案》;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向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转型发展,经公司前期调
研,公司拟投资建设览海国际广场医疗中心项目。
该中心将采用先进的医疗设备和领先的诊疗技术,吸引国内外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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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专家,引进国外成熟的医学管理团队并用国际先进管理理念来开展
本项目。本项目可以有效弥补核心区域高端服务缺乏的医疗布局,与
其他医疗机构错位发展。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
证,并授权公司落实医疗场地的房屋租赁协议和项目前期的各项工
作。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按照信息披露
要求进行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在海口公司会议
室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海海盛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预案》;
2、《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议相应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红华,女,1964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曾任中远总公司财务
处结算科干部、副科长,中远(集团)总公司计财部资金处结算科副
科长,资金处副处长,中远(集团)总公司计财部海外财务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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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工作)、处长,中远(集团)总公司财金部海外财务处处长,
中远(澳洲)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远(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财
务部总稽核,现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本部总稽核。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
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3、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与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
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4、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
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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