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发展:2016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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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 2016-048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发展”、“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

六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

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十二名,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杨吉贵先生、韩骏先生和邱国宣先生因已提出辞呈并且辞

呈已生效未参加表决,关联董事对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建议更换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杨吉贵先生、韩骏先生和邱国宣先生提出辞呈,请辞本公

司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本公司董事会接受杨吉贵先生、韩骏

先生和邱国宣先生的辞任,并向他们三人在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对本公司做

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因职责分工变动,黄小文先生、丁农先生、俞曾港先生提出辞呈,请辞本公

司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该三位董事的辞任,鉴于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9 至 15 名董事组成”,为保证本公司董事会

人数不低于 9 人,该三位先生的辞任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委任新董事后方可生效。

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提名,董事会建议聘任陆俊

山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聘任冯波鸣先生、张炜先生和林红华女

1

士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审议聘任陆俊山、冯波鸣、张炜和林红华为公

司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于公司 2016 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聘任陆俊山、冯波鸣、张炜

和林红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我们审议前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没有发现他们四人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他们四人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没有发现陆俊山、冯波鸣、张炜和林红华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十条关于不得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3、董事会此次建议聘任陆俊山、冯波鸣、张炜和林红华为公司董事,其提

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同意上述议案,同意聘任陆

俊山、冯波鸣、张炜和林红华为公司董事。

四位候任董事简历如下:

陆俊山先生,1959 年 1 月生,57 岁,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陆先生曾任上海远洋运输公司船舶二管轮,上海远洋运输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科长,上海航运交易所总裁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办公室主任、

党委委员,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宣传部副部长、宣传部部长、企业文化部总

经理兼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远(集团)

总公司」)宣传部(企业文化部)部长、党组工作部副部长,海南中远博鳌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远集运」)工会主席,

大连远洋运输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

经理等职。陆先生于 2016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任副总经理。

冯波鸣先生,1969 年 10 月生,46 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冯先生曾任

中远集运班轮部商务处副经理、经理,贸易保障部副经理、经理,中远集运香港

MERCURY 公司总经理,中远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中远

2

集运(香港)公司管理部总经理,中远集运中国部武汉分部总经理,中远(集团)

总公司战略管理实施办公室主任等职。冯先生现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战

略与企业管理本部总经理以及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份代号 2866) 之非执行董事。

张炜先生,1966 年 4 月生,50 岁,工程师。张先生曾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

船员,中远集运箱运部副经理、市场部副处长、亚太贸易区副总经理,中远集运

企业咨询发展部副总经理,佛罗伦货箱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比雷埃夫斯集装

箱码头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等职。张先生现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

理本部副总经理。

林红华女士,1964 年 6 月生,52 岁,助理会计师。林女士曾任中远(集团)

总公司计财部副科长、副处长、处长,中远(集团)总公司财金部处长,中远(澳

洲)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远(集团)总公司财务部总稽核等职。林女士现任中

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本部总稽核。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英国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在英国伦敦设立子公司,开展欧洲及西非业务。

英国子公司将由本公司和中远海运欧洲公司或其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英国

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投资金均为 80 万英镑,其中本公司出资 64 万英镑(约合

人民币 5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0%。

此次共同对外投资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超过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0.5%。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处置“新平洋”轮的议案》

为应对国内外石油货主安全管理的要求,消除老旧油轮安全隐患,解决新运

力的市场投放及改善公司经营效益,董事会批准处置报废“新平洋”轮。

“新平洋”轮于 2001 年 9 月建成,船龄 15 年,28.1 万载重吨,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资产净值为人民币 37,455 万元,根据目前的拆船市场情况,预期报废

处置将产生损失约人民币 3.3 亿元,本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

3

定对该艘船舶的报废处置申请船舶报废更新专项补助,本公司将在具体出售时发

布详细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深圳三鼎 43%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管理层就拟收购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三鼎

油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鼎”)43%股权事宜的有关汇报,同意基

于深圳三鼎的资产评估价格确定其 43%股份的收购价格,同意并授权管理层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公告—拟收购广州振华持有的深圳三鼎 43%股权》。

董事会要求管理层在具体评估及收购价格确定后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次拟实施的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回避表

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拟进行的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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