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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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6-【01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1 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

决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发表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 号)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 15.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7,35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3,717,1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3,637,200.00 元。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出具了 XYZH/2016BJA20632 号

《验资报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2016 年 8 月 22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

该部分资金。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

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 1 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

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

2、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安信证券作为长久物流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长久物流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

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长久物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以及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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