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 2016-04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事项
获得北京市顺义区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6
日、2016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四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
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7 日、2016 年 7 月 26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及《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
告》。
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转来的北京市顺义区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所属北
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北京承天倍达过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1%股
权的批复》(顺国资复[2016]42 号)、《关于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所属北京
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北京诺丁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1%股权的批复》
(顺国资复[2016]43 号)。其中:
《关于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所属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转
让北京承天倍达过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1%股权的批复》(顺国资复[2016]42 号)
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所属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转
让其持有的北京承天倍达过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1%的股权。
二、挂牌价格不得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三、产权转让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等相关
手续。
四、此批复自印发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关于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所属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收
购北京诺丁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1%股权的批复》(顺国资复[2016]43 号)主要
内容如下:
一、同意北京空港天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评估结果,以 2723.21 万元收购依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诺丁山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51%股权。
二、收购完成后,将相关资料报我委备案,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国家
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手续。
三、在交易过程之中,你公司要严格执行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风险防范措
施,强化管理制度,降低交易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及企业稳定。
公司将按照上述批复的要求,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