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5年4月8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暂停原募投项目汽车制造物流装备生产线项目
的实施,募集资金全部变更投入至以下项目:(1)变更募集资金12950.4万元投资“远程数
据采集决策平台及智能装备成套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变更募集资金7,000万元收
购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再生”)70%的股权;(3)剩余募集资金4,987.3
万元变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5年3月11日,公司与昆山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再生”)、苏州再
生、陆月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昆山再生将其持有的苏州再生70%股权转让
给公司,股权转让价7,000万元,苏州再生实际控制人陆月强对苏州再生的业绩进行承诺。
因苏州再生2015年度业绩承诺未达预期,且未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公司于2016
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的议案》,
《股权转让解除协议》规定由昆山再生返还公司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介费用以及因未达
业绩承诺需要支付的赔偿款。
基于双方仍有意就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继续合作,各方于 2016 年 8 月 6 日就《股
权转让解除协议》的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公司同意昆山再生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之前
向公司一次性支付应退回的股权转让款、利息收入及中介费用共计 4,935.48 万元,同时公
司承诺:若各方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就各方合作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公司同意免除《股
权转让解除协议》约定的 200 万元赔偿金及延期支付产生的滞纳金;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达成书面协议,公司有权要求昆山再生就 200 万元赔偿金及延期支付产生的滞纳
金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支付。
昆山再生已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将股权转让款、利息收入及中介费用共计 4,935.48 万
元退回至本公司。当前,各方合作事项仍在进一步商谈中。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