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重要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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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5年4月8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暂停原募投项目汽车制造物流装备生产线项目

的实施,募集资金全部变更投入至以下项目:(1)变更募集资金12950.4万元投资“远程数

据采集决策平台及智能装备成套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变更募集资金7,000万元收

购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再生”)70%的股权;(3)剩余募集资金4,987.3

万元变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5年3月11日,公司与昆山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再生”)、苏州再

生、陆月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昆山再生将其持有的苏州再生70%股权转让

给公司,股权转让价7,000万元,苏州再生实际控制人陆月强对苏州再生的业绩进行承诺。

因苏州再生2015年度业绩承诺未达预期,且未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公司于2016

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解除协议>的议案》,

《股权转让解除协议》规定由昆山再生返还公司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介费用以及因未达

业绩承诺需要支付的赔偿款。

基于双方仍有意就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继续合作,各方于 2016 年 8 月 6 日就《股

权转让解除协议》的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公司同意昆山再生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之前

向公司一次性支付应退回的股权转让款、利息收入及中介费用共计 4,935.48 万元,同时公

司承诺:若各方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就各方合作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公司同意免除《股

权转让解除协议》约定的 200 万元赔偿金及延期支付产生的滞纳金;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达成书面协议,公司有权要求昆山再生就 200 万元赔偿金及延期支付产生的滞纳

金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支付。

昆山再生已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将股权转让款、利息收入及中介费用共计 4,935.48 万

元退回至本公司。当前,各方合作事项仍在进一步商谈中。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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