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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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山

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在认真审阅了《关于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租固

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有关文件后,于事前认可了该等关联交易,并在参

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

交易的议案时,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公司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等关

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自愿、公

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源的利用率,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滕芳斌

王 娟

夏 洋

2016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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