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中国卫星以募集资金向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
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
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的《关于中国卫星以募集资金向航天恒星空间
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通过对相关材料的审阅和对上述事项必要性的研究分析,我们认
为该事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卫星以募集资
金向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16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