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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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易华录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宗 联系电话:1360115803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国文 联系电话:137012536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否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否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决措施

1.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股东 是 ---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

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华易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潇湘君亨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承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

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

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

或转让。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易华录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华录出

具了承诺:“(1)在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

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及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

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

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

是 ---

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

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

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

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产

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

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拓展后产品或业务产生竞

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

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

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

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

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

免同业竞争。(4)在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公司与股份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

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

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股

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不适用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杜国文 袁宗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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