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及新增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及新增2016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等专项说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
文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规模较小且价格公允,不存在与 (证 监发
[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2016年
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湖州
久立穿孔有限公司、久立美国公司、湖州久立管件有限公司、湖州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
限公司和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的对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 12,300.00 万
元人民币;对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 6,200.00 万元人民币;对久立美国公
司担保额度为美金 500 万元;对湖州久立管件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 5,000.00 万元人民
币;对湖州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 5,000.00 万元人民币;对湖州华特
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 1,850.00 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审批的对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零,实际担保
发生额为 1,896.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1,896.00 万元;审批的对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为零,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2,68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1,880.00 万元;审批的
对久立美国公司担保额度为零,实际担保发生额为零,担保余额为零;审批的对湖州久
立管件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零,实际担保发生额为零,担保余额为 71.86 万元;审批的
对湖州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 5,000.00 万元,实际担保发生额为零,
担保余额为零;审批的对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 1,850.00 万元,
实际发生额为零,担保余额为零。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 3,847.86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净资
产的比例为 1.53%。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与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2003]56)、(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均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公司新增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有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
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
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新增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时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遵守其规定,敦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
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流
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可以进一
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
险是可控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圣祥、徐亚明、王德忠
2016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