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11: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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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6-07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68 号)文核准,石家庄以岭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34.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4,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15,639.4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并出具了(2011)中勤验字第 07047 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168,923.71 万元,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 46,715.69 万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 年 2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800 万

元合作开发一类新药。

201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软胶囊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361

万元投资建设年产 5 亿粒的软胶囊车间项目。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800 万元对全资

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012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980.21 万元投资建设“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

开发利用项目”。

201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824.94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尚需投入金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824.94 21,824.94 100% 0

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项目 9,800 4,838.76 49.38% 4,961.24

投资新建软胶囊车间项目 9,361 9,183.41 98.10%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2,800 2,800 100% 0

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

4,980.21 4,980.21 100% 0

用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一

类创新药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800 万元合作开发一类新药。

201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已将上述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201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已将上述 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由于合作开发一类新药项目周期较长,存在资金暂时闲置情形。经初步测算,

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预计使用 1,400 万)有 3,500 万元处于暂时闲置状态。鉴

于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产品研发及原材料采购等资金的投入越

来越大,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

经营需求,公司决定使用合作开发一类新药项目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3,500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52.25 万元(按目前银行基准贷款

利率 4.35%计算)。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3,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经营业务使用,不会通

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 2016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3,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节省财

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

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3,5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保荐意见》:中信证券同意以岭药业使用部分闲置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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