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长沙景嘉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景嘉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90号)核准,景嘉微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13.64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456,94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人 民 币
62,699,707.53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240,292.47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6]第899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情况
长沙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科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3,667 23,667
编号:2014103
JM5400 型图形芯片研发 5,758 5,758 长沙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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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5137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10,00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
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
产品、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的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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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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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
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谢新洲、王艳春、匡青松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
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4 亿元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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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宁 吴同欣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