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农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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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7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林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北京国农置业有限公司 99%股权挂牌价格的议

案》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的二十个工作日期间(以下

简称“首次信息发布期”),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以

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北京国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农

置业”)9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16)第 7008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国农置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10,833.19 万元。公司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以人民币 10,724.86 万元

作为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挂牌价格。

在首次信息发布期内,前述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为继续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

核心竞争力及财务抗风险能力,公司计划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申请标

的资产在联交所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拟将挂牌价格调整为 6,434.91 万

1

元,较前次挂牌价格下调 40%,保证金金额调整为 1,300.00 万元,其他交易条

款不变(交易条款详见 2016 年 8 月 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资产出售预

案(修订稿)》“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的相关内

容)。

根据联交所相关规则,第二次信息发布期限确定为二十个工作日。 如第二

次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公司将召开董事会

重新确定标的资产挂牌价格。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以最终公开挂牌

转让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挂牌转让方式确定的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与交易

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及提请股东大会对公

司本次转让资产方案及资产出售协议予以审议,资产出售协议需经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生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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