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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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旷达科技(代码:002516 )

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8 月 19 日、8 月 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及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现就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注意到市场上有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控股的企业旷

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控股集团”)参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私有化的有关信息。经征询确认,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是万达商业私有化要约收购成员之一 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

的参与人, 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 要约收购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约 43,105,843 股 H 股。旷达控股集团为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资人之一。

上述投资行为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的投资行为,因此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与财务等造成影响。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针对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

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因此,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计划 2016

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预计 2016 年半年报财务数据与公司 2016 年第一

季度报告中对半年度的业绩预测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2016 年半年度业绩

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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