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6-038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定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
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
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9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3: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7 日至 2016 年 9 月 8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7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 2016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
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 28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陈怀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程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任京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张淑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靳发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朱本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李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张双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韩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吕桂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陈怀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30%以上股东及一
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2016-036)登载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独立董
事制度(修订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30%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修订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需累积投票、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 1),不接受电
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
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
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 年 9 月 7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 28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贤哲
电话:0311-85962650
传真:0311- 85965550
电子邮件:bod@bosuntools.com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 28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回 执
截至 2016 年 08 月 31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博深工具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
权利。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累积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6=[ ]票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1-1 陈怀荣
1-2 程辉
1-3 任京建
1-4 张淑玉
1-5 靳发斌
1-6 朱本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 累积投票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3=[ ]票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2-1 李志宏
2-2 张双才
2-3 韩志国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 累积投票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2=[ ]票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票数
3-1 吕桂芹
3-2 陈怀奎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30%以上
7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
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卡: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2。
2.投票简称:“博深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09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
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博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不
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
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1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
则1.2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
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3.00元代表议案3。依此
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不含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1 选举陈怀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0
1.2 选举程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0
1.3 选举任京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30
1.4 选举张淑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40
1.5 选举靳发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50
1.6 选举朱本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60
议案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独立董事候选人 -
2.1 选举李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0
2.2 选举张双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0
2.3 选举韩志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0
议案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3 监事候选人 -
3.1 选举吕桂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10
3.2 选举陈怀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20
议案4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议案5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议案6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修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议案7 30%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管 7.00
理制度》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
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
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
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9月0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09月0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