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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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6-07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0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4月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11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31,223.5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以及发行费用1,935.2925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88.2075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4月20日到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喜验

字[2012]第 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在2013年度实施完毕,并正式投产。

2016年1-6月使用金额为2,529,437.57元,为支付的工程项目的结算尾款以及

设备的质保金。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

(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1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56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44,06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0,001,640.32元,扣除发行费用14,102,093.84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325,899,546.48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1

月28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4]

第025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6 年 1-6 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以 前 年 度 使 用 金 额 为 297,930,627.55 元 , 其 中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款

297,911,022.94 元 ( 包 括 置 换 预 先 已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43,666,973.53元),银行手续费19,604.61元。

(2)2016年1-6月使用金额

2016 年 1-6 月 使 用 金 额 为 23,165,259.52 元 , 其 中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款

【23,163,834.90】元,银行手续费1,424.62元。

(3)当前余额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020,955.7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沧州明珠塑

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

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和保荐人齐鲁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解放路支行、沧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执行。

公司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解放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

101117720114)资金使用完毕,于2016年4月注销。公司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迎宾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08012011000001218)资金使用完毕,

于2016年4月注销。

(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

限公司、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保荐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

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原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由于公司在2016年4月变更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由原来的齐

鲁证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因此,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

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执行。

截至 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利息收入 合计

沧州明珠隔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50603001040034711 5,011,175.86 9,779.91 5,020,955.77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

德州东鸿制膜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80901370101421003833 -- -- --

科技有限公司 司平原支行

重庆明珠塑料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31170101040014672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

合计 5,011,175.86 9,779.91 5,020,955.77

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1170101040014672)资金使用完毕,于2014年12月注销。公司于德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平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901370101421003833)资金使

用完毕,于2016年3月注销。

3

三、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34,000.16 入募集资 2,316.53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入募集资 32,109.58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 否 已 募集资 调 整 本 年 截 至 期 截 至 期 末 项 目 达 到 本 年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变 更 项 金承诺 后 投 度 投 末 累 计 投 资 进 度 预 定 可 使 度 实 到 预 计 性是否发

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资 总 入 金 投 入 金 ( % ) (3) 用 状 态 日 现 的 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额 额(1)额 额(2) =(2)/(1) 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000 万平方米干 2015 年 9 月 5,820.

否 8,740 8,740 558.17 8,246.5 94.35 是 否

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30 日 97

年产 2,500 万平方米湿 1,758. 15,863. 2016 年 1 月

否 15,850 15,850 100.08 452.12 是 否

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36 13 31 日

7,999. 7,999.9 2014 年 12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 100 否

95 5 月 19 日

32,589 2,316. 32,109. 6,27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590 -- --

.95 53 58 09

超募资金投向

32,58 2,316. 32,109. 6,273.

合计 -- 32,590 -- -- -- --

9.95 53 58 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无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 43,666,973.53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预先投入资金金额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发表

4

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沧州明珠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 2014 年 12 月 1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14-053

号。

1、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6 个月,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7 日至

2015 年 7 月 6 日。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7 月 3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了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帐户。

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 5,5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6 个月,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30 日

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了公司募集资金

专用帐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披露了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

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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