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2 12: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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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6-05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朱星河先生的通知,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

份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

是否为第一 质押开始日

股东名 质押股数 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期(逐笔列 质权人 用途 备注

称 (股) 所持股

致行动人 示)

份比例

注2

第一大股东 17,800,000 2015-08-20 海通证券股 26.35% 个人资 高管锁

朱星河

实际控制人 份有限公司 金需求 定股

注3

第一大股东 9,000,000 2016-04-11 国盛证券有 13.32% 个人资 无限售

朱星河

实际控制人 限责任公司 金需求 流通股

注3

第一大股东 9,000,000 2016-04-11 国盛证券有 13.32% 个人资 高管锁

朱星河

实际控制人 限责任公司 金需求 定股

注3

第一大股东 7,500,000 2016-04-12 国盛证券有 11.10% 个人资 无限售

朱星河

实际控制人 限责任公司 金需求 流通股

注3

第一大股东 11,660,000 2016-04-12 国盛证券有 17.26% 个人资 高管锁

朱星河

实际控制人 限责任公司 金需求 定股

注1

54,960,000 81.36%

合计

注 1: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

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2:2015 年 8 月 20 日,朱星河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7,800,000 股(高管锁定

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8

月 20 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6 年 8 月 19 日(具体购回交易日以实际交易日为准)。上述股份

质押已经到期,现由朱星河先生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延期购回,该事项已办理完相

关手续,质押期限变更为自 2015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7 年 5 月 18 日(具体购回交易日以实

际交易日为准)。

注 3: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7 年 4 月 11 日(具体购回

交易日以实际交易日为准), 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12 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7 年 4

月 12 日(具体购回交易日以实际交易日为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和 2016 年 4 月 12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办理完毕。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朱星河先生持有公司 67,549,2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93%),其中本次延期购回 17,800,000 股(高管锁定股),累计质押 54,96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1.36%,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0%。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星河先生所质押的股份

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

更。朱星河先生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

关信息。朱星河先生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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