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审议公司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
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审议公司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
如下意见:
1、根据张浩先生、王跃进先生的个人简历,没有发现其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有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应规定。
2、聘任副总裁、财务总监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提名及聘任张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跃进先生为财务总监,有利于提
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一致同意聘任张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跃进先生为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审议公司聘任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独立董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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