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 B 股 编号:临 2016-035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物业转让挂牌成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1.17%的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
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外高桥保税区加枫路 9 号新易楼办公楼项目,
最终由上海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17700 万元的价格竞得该项目,物业交易单价约
为 2.8496 万元/平方米。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已经刘宏董事长审批同意。
本次转让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持股 91.17%的子公司上海市
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发展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通过上海
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外高桥保税区加枫路 9 号新易楼项目,最终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由上海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钢石公司”)竞得该项目,交易
价格为 17700 万元,物业单价约为 2.8496 万元/平方米。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挂牌转让事项已经刘宏董事
长审批同意。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裕乔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6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日用百
货、五金机电、建筑材料的销售,园林绿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
务,会务服务。
股东情况:钢石公司为自然人应裕乔、屠美芬、应爽爽、应一鸣与上海明珠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应裕乔出资 6000 万元,占 50%股权;
屠美芬出资 1800 万元,占 15%股权;应爽爽出资 1800 万元,占 15%股权;应一鸣出
资 1800 万元,占 15%股权;上海明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600 万元,占 5%股权。
2、交易对方的财务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18 日,钢石公司资产总额为 12000 万元,净资产为 12000 万元;
2016 年 6 月 27 日至 8 月 18 日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0 元。
3、关于钢石公司支付能力的说明
钢石公司购买新易楼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新易楼项目位于外高桥保税区海关 5 号门内加枫路 9 号,该物业为三
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为 4126.1 平方米,物业建筑面积 6211.42 平方米,房屋类型
为办公楼,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
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上述物业进行
评估,评估资产价值为 9503.5 万元。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2016 年 8 月 19 日,交易双方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价款支付事项
一次性付款。除 2980 万元拍卖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钢石
公司在竞拍结束起 3 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余的产权交易款 14720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上
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全额
款项 17700 万元一次性转给我公司。
2、产权交接事项
新发展公司收到钢石公司全部交易款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付标的物业。
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由钢石公司负责办理。新发展公司收到全部交易款项后,双方立刻
启动权证变更登记工作,并争取在 30 个工作日内配合钢石公司完成办理产权交易标
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3、违约责任
钢石公司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将按逾期支付部分款的 0.5‰向新发展公
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新发展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钢石公司赔偿
损失。新发展公司若逾期不配合钢石公司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
将按交易价款的 0.5‰向钢石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钢石公司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新发展公司赔偿损失。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加枫路 9 号新易楼项目转让,新发展公司预计将获得项目利润约 6924 万元。本
次交易可减轻新发展公司资金压力,加快新发展园区的开发建设。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A1 类-挂牌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