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6-080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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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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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下午 3 点 30 分在山东省禹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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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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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司兴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5 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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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数量 413,835,36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9928%。公司部分董事列席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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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名,代表股份数量
372,373,13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1863%。
4、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15 名,代表股份数量
1
41,462,22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06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二〇一六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3,729,2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4%;
反对 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6%;弃权 24,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9,036,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06%;反对 8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3%;弃权 2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1%。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
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裕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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