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6-04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城投资出资设立航科
智汇股权投资基金(平潭)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冠城投资出资设
立航科智汇股权投资基金(平潭)合伙企业(暂定名)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投资”)与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投资”)等相关方合作,共同发起设立航科智汇股权投
资基金(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航科基金”),投
资于航空制造、航空运维服务和航空供应链集成服务等细分行业优质企业。具体
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航科基金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其中,冠城投资(LP)出资额
为人民币 2.999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59.98%;中航国际投资(LP)出资额为
人民币 1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20%;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LP)出资
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20%;中航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深圳”)(GP)出资额为人民币 0.001 亿元,占总出资份
额的 0.02%。
(三)并且,董事会同意在航科基金成立后 6 个月内,冠城投资将通过对中
航深圳进行增资/或受让股权方式持有其 30%股权,预计总支付金额不超过(含)
900 万元人民币(届时中航深圳注册资本将为 3,000 万元人民币);若届时增资/
或转让股权事项未能实施,将由航科基金全体有限合伙人另行共同设立新的基金
管理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冠城投资出资
300 万元人民币并持有 30%股权),以替代中航深圳成为航科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
该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
尽职调查。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3B7
法定代表人:潘林武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
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中航国际投资隶属于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航空技术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和战略性投资平台。
中航国际投资 2015 年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8.89 亿元,所有者权益:5.87
亿元,营业收入 0.06 亿元,净利润:0.33 亿元。
2、名称: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法人商事主体【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 222 号第十层中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林健津
注册资本:26,226.408 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贸易代理;对第一产业、第二
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饲料批发;乳制品(含婴
幼儿配方奶粉)批发;其他预包装食品批发;酒、饮料及茶叶批发。
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21.84 亿元,所
有者权益:11.36 亿元,营业收入 40.79 亿元,净利润:2.38 亿元。
3、名称:中航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3B8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缴资本: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军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财务咨询;投资
咨询。(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项
目)
成立时间:2014 年 8 月 5 日
中航深圳将为航科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以
及担任基金管理人。
中航深圳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编号 P1032417。中航深圳成立至今尚
未投资项目。2015 年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100.44 万元,所有者权益:100.35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0.27 万元。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冠城投资与上述其他相关合作方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关于投资标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述“四、拟签署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拟签署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限合伙人:福建冠城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中航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一)合伙企业名称、投资目的、资金规模及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名称:航科智汇股权投资基金(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
注册地址:福建省平潭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以有关登记机关最终核准
登记的为准)。
投资领域:航空制造、航空运维服务和航空供应链集成服务等细分行业。
资金规模:注册 5 亿元人民币,首期到位 5,000 万元,其后按照项目情况到
资。
存续期限:10 年,其中投资期 6 年,资金不循环投资。
(二)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航科基金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其中,冠城投资(LP)出资额为人民
币 2.999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59.98%;中航国际投资(LP)出资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20%;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LP)出资额为人民
币 1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20%;中航国际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深圳”)(GP)出资额为人民币 0.001 亿元,占总出资份额的 0.02%。
(三)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四)管理费、收入分配
1、管理费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基金承担所有合伙企业设立、经营、
运作、终止和清算等费用。
2、收入分配
项目处置收入 45 日内分配,非项目处置收入(历史结余)每个会计财年后
分配。以项目为结算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和收益分配;分配按照 LP 优先返还出资
成本、LP 优先回报、基金管理人补提项目收益、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和有限合
伙人超额收益的分配顺序分配。
(五)投资决策
全体合伙人授权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建立一个由五个成员组成的投资
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其合伙协议独立决定任免,
投资决策委员会向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委员选
举产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5 名,冠城投资委派 2 名,其余 3 名由其他合伙人委派。
提交决策事项需经 4 票及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决策。
(六)退出机制
基金管理人出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投资项目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
略。如果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限届满时仍有未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应
在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届满前 5 个月向基金管理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延长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和本协议期限的申请,经基金管理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批准后
由基金管理人提交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会议批准。
(七)正式合伙协议的签署
合作各方将会根据本次公告的合伙协议内容签署正式的合伙协议,各方的权
利义务将以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八)中航深圳股权变更情况
在航科基金成立 180 个工作日内,中航国际投资和中航深圳承诺将通过股权
转让及增资形式对中航深圳股权比例进行变更,变更后中航深圳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冠城投资持有其 30%股权。
若届时增资/或转让股权事项未能实施,将由航科基金全体有限合伙人另行
共同设立新的基金管理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
币,冠城投资出资 300 万元并持有其 30%股权),以替代中航深圳成为航科基金
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投资与中航国际投资等相关方合作,共同发起设立航科
基金,有利于公司充分把握不同产业带来的发展机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放大投
资能力,寻求更好的投资标的,开拓公司投资渠道,探索不同产业领域的投资机
会,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
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将与投资各方通力合作,审慎开展目标项目的尽职调
查、决策等工作以及投资后的监督、管理,合理降低投资风险,保护上市公司股
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