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6-05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19日,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15:00至2016年8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公司会议室
4.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顾涧清先生
7.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779,480,2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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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761,843,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65.62%。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7,636,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
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8,367,3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逐项表决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粤传媒大厦(暂定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779,480,25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该议案获
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8,367,31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
2.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79,480,25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该议案获
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8,367,31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79,480,25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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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该议案获
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8,367,31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
4.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79,480,25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该议案获
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8,367,31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获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79,480,25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该
议案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8,367,31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0.00%。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78,749,83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99.91%;730,428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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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0.09%;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该议案获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7,636,887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02%;730,428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3.98%;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0.00%。
7.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钟华强、凌峰、王飞、周志伟、张强、黎小平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非独立
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如下:
7.1 选举钟华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779,48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份的1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表决结果为当选。
7.2 选举凌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779,48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份的1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表决结果为当选。
7.3 选举王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779,48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份的1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表决结果为当选。
7.4 选举周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779,48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份的1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表决结果为当选。
7.5 选举张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779,48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份的1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表决结果为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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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选举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779,48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份的1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表决结果为当选。
8.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朱
征夫、陈珠明、李俊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1 选举朱征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779,48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份的1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表决结果为当选。
8.2 选举陈珠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779,48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份的1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表决结果为当选。
8.3 选举李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同意779,48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份的1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朱征夫先生、陈珠明先生、李俊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
9.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刘芳、宋
云巍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温伟辉先生组成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9.1 选举刘芳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项议案同意779,48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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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份的1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表决结果为当选。
9.2 选举宋云巍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该项议案同意779,480,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7,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股份的100.00%。所得同意股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表决结果为当选。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李丽、郑璇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
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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