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完整、全面、真实、客观。
1、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经核查,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蔡家楣 凌 云 江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