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
该期间与深证成指和 Wind 基本金属指数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
况如下:
Wind 基本金属指数
日期 *ST 钒钛(000629) 深证成指(399001)
(886010)
2016 年 4 月 26 日 3.06 元 10,209.90 5,079.25
2016 年 5 月 25 日 2.39 元 9,784.60 4,851.15
上涨幅度 -21.90% -4.17% -4.49%
本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21.90%,扣除深证成指上涨-4.17%因素后,
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幅度为-17.73%;扣除 Wind 基本金属指数上涨-4.49%因素后,
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幅度为-17.41%。
因此,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本公司股价在本次停
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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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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