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6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6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 年日常交易交易情况
1、已披露的 2016 年关联交易预计及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程序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预计 201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范围在 62,350.00 万
元以内,并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
2、新增的关联交易事项和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因公司业务需要,增加关联方烟台恒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化工”)
关联交易额度 1500 万元;增加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印刷”)
关联交易额度 500 万元。为此,2016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总金额范围
为 64,350.00 万元以内。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关 联 方 交 易 内 容
金 额
恒邦化工 购买辅助材料 1,500
恒邦印刷 印刷等 500
合计 2,000
二、拟新增的关联人介绍
1、烟台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红光,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住所为烟台市牟平区大窑镇北莒城,主要经营氢氧化钠、液
氯、盐酸、过氧化氢、次氯酸钠、甲酸钠、氯乙酸的生产、销售,二氯异氰尿酸钠
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8,751.23 万元,总负债 30,104.24 万元,净
资产 18,646.99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631.90 万元,比上年同期 34,557.80
万下降 20.04%;净利润 1,252.24 万元,比上年同期 694.85 万元增长 557.39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恒邦化工总资产 43,594.80 万元,净资产 19,038.60
万元,2016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4,117.68 万元、利润总额 522.14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烟台恒邦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3 日,注册资本 800 万元,
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兴华街 579 号,主要经营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
他印刷品印刷;编织袋、塑料桶的制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监
控类等需专项审批的产品)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
经营的需凭相关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335.59万元,总负债4,362.15万元,净资产
-2,026.55 万 元 ; 2015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747.85 万 元 , 比 上 年 同 期 3,303.95
万元下降16.83%;净利润-356.22万元,比上年同期-415.09万,增加了58.87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恒邦印刷总资产2,209.09万元,净资产-2,125.43万元,
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54.36万元、利润总额-96.87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恒邦化工、恒邦印刷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
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了为期三年的《产品购销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价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交货时市场价格商定执行。
(2)货款支付: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后 15 日内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向乙方支付货款。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
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
影响。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存关系。
五、审议程序
1、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
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
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
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
由于 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 5 名董事一致通过该
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增加2016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持
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合理,履行该额度内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4、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增加 2016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有利于公司快速展开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要的,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
现董事会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5、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与上述关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的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