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6-75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以通讯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通知,
2016年8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
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
告》。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鸿基物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融
资1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鸿基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