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19 20: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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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万向新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

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在听取了管理层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仔细的核

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核查,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叶蜀君 许春华 陈业进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字:

叶蜀君 ___________________

许春华 ___________________

陈业进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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