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 2016-15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
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向科誉高瞻融资租赁(中
国)有限公司申请的保理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其中对奥特斯维能源(太
仓)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整;对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
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万元整。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535,346.04万元人民币。
其中,对奥特斯维能源累计担保金额为44,059.15万元人民币,对海润电力累计
担保金额为36,338.69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48个月。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减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特斯维能源”)、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电力”)应收账
款资金占用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公司全
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海润电力拟通过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特斯维
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对科左中旗国电中兴光伏
科技有限公司电站项目、遵化市润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电站项目的应收账款质押,
向科誉高瞻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贷款人民币3亿元整。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8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48个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48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1、住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平江路88号
2、法定代表人:YANG HUAI JIN
3、注册资本:888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太阳
能发电设备、软件的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分包;电站资产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被担保人截至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457,084,869.24元,
负债总额2,522,048,404.54元,资产净额935,036,464.70元;2016年1-6月份营
业收入665,436,351.95元,净利润17,242,560.49元。
(2)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1、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集中区(环北路旁)
2、法定代表人:邱新
3、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究、开
发、制造、加工、销售;从事光伏科技、太阳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太阳能
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电站资产运营维护和管理;能源项目、节能产
品及系统集成的咨询、技术服务、运营;物流仓储咨询和管理;货物运输代理;
起重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品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被担保人截至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339,888,696.49元,
负债总额5,726,560,612.43 元,资产净额613,328,084.06元;2016年1-6月份营
业收入2,253,690,497.40元,净利润-74,624,294.07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48 个月(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
债务期限为 2 年)。
3、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保理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
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和款项。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800 万元整
(2)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48 个月(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
债务期限为 2 年)。
3、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保理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
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和款项。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整
(二)《保理业务合同》
1.合同当事人
保理商:科誉高瞻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转让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
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融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小写:¥300,000,000.00 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奥特斯维能源、海润电力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
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
力有限公司向科誉高瞻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公司拟为全资
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的保理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78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48个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的保理融资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48个月。
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不超过人民币1.36亿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35,346.04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8.38%。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