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3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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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民先生召集和
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其中监事翁明君女士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
监事长杨伟民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他四名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6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对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监事会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16 年上半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深圳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圳辖区
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监局的有关规定,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
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
督充分有效。
3、2016 年上半年,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
议。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