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股权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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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9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 编号:临 2016-027

900918 耀皮 B 股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股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耀建”)拟

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上海耀孚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耀孚”)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标的股权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69,516,606.46 元人民币

标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确认后的评估值,交易价格

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提交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确认,并履行上海联合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成交

价格以最后摘牌价格为准,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仅

为公司初步测算预计结果,最终以交易完成后计算为准

1

一、交易概述

1、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耀建拟在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上海耀孚100%股权。

2、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16〕第0516

号】《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上海耀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本评估报告尚需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确认),标的股

权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69,516,606.46元。标的股权的挂牌价格不低于

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确认后的评估值,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上海耀建不再持有上海耀孚股权。

3、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上海耀孚股权的议

案》。

4、根据评估报告中标的股权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测算,如果交易完

成,预计获得股权转让收益4500万元左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9.3(三)的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产权交易

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最终确定标的股权受让方及受让价格。

二、 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 转让方: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上海耀建成立于 1992 年 7 月,注册资本 2 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

桥路 611 号,法定代表人为柴楠,本公司持有 96.25%股权;经营范围为生产、

2

销售玻璃。截止 2015 年底,该公司总资产 6.78 亿元,净资产 3.98 亿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7555.75 万元,净利润 143.28 万元(经审计)。

2、 受让方: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上海耀孚基本情况

上海耀孚于 2016 年 5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 2.3 亿元人民币,由上海耀建出

资组建,占 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柴楠,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 611

号,经营范围主要为玻璃生产技术的研发,玻璃制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等。

截止 2016 年 7 月 31 日,上海耀孚总资产为 224,495,433.26 元,负债为 0.00 元,

所有者权益为 224,495,433.26 元。

2、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评估报告, 评估前上海耀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 224,495,433.26

元,负债账面值为 0.00 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224,495,433.26 元。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以 2016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

立的前提下,上海耀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值 269,516,606.46 元,负

债评估值 0.00 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69,516,606.46 元,评估增值

45,021,173.20 元,增值率 20.05%。

3、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

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3

四、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本次标的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确认后的评估值,交

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切实保证交易的公允性。

2、本次标的股权受让方将通过公开征集方式产生。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设立以来,受行业环境未改善等因素影响,业务未取得实质进展。为

优化资源配置,调整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公司同意上海耀建以挂牌竞价方

式转让上海耀孚 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值。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若本次标的股权挂牌转让成功,以评估报告中评估值为依据,

预计获得股权转让收益 4500 万元左右。

由于本次交易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尚存在不确定性,成交价

格也以最后的摘牌价格为准,因此,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

仅为公司初步测算预计结果,最终以交易完成后的计算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议决议

(二)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三)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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