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0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7,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00.00 元,扣除
承销费 5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1,441,000,000.00 元已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营业部开立的
11-110801040193466 号银行账户。另外,本公司累计发生 8,862,039.05 元的其
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以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2,137,960.9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
具 XYZH/2011A7020-10 号《验资报告》。
2.2014 年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38 号《关于核准北京威卡威
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8,204 万股股份、向
龚斌发行 2,734 万股股份、向龚福根发行 669 万股股份、向宁波海达蓝源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410 万股股份、向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410 万股股份、向北京中金国联首科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273 万
股股份、向浙江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229 万股股份、向陈斌发
行 71 万股股份、向秦皇岛方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2,000 万股股份购买宁
波福尔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福尔达)及秦皇岛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 秦皇岛威卡威)股权。
截止 2014 年 10 月 28 日,福尔达及秦皇岛威卡威之股权已经全部变更至
1
本公司名下,福尔达及秦皇岛威卡威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业已办理完毕。中
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
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京威股份已经办理完毕本次新增发行的股份
150,000,000 股的登记手续。
(二)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32,137,960.9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23,445,642.28
其中: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448,875,005.06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香港威卡威增资款 49,950,000.00
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47,462,675.49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中环投资房产及土地款 219,605,288.4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中环投资技术转让费 46,852,00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收购秦皇岛威卡威 49%股
19,057,500.00
权款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收购福尔达 100%股权款 55,192,50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子公司投资 255,000,00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吉林威卡威房产土地款 39,080,64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42,370,033.33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91,307,681.33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91,307,681.33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81,822,341.77
本年度金额 9,485,339.56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
3
二、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3,213.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39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344.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达 项目可
变更项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度实 到预计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目(含 (2) 进度(%)用状态日 现的 效益 否发生
投向
部分变 (3)= 期 效益 重大变
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汽车内外饰件产能扩充 否 49,017.00 49,017.00 否
101.26
项目 4,746.27 49,633.7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9,017.00 49,017.00 4,746.27 49,633.77 101.26
超募资金投向
4
募集资金总额 143,213.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39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344.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达 项目可
变更项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度实 到预计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目(含 (2) 进度(%)用状态日 现的 效益 否发生
投向
部分变 (3)= 期 效益 重大变
更) (2)/(1) 化
1.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 6,900.75 6,900.75 6,900.75 否
100.00
益
2.支付中环投资技术转让
4,685.20 4,685.20 4,685.20 100.00
费
3.支付中环投资房产及土
24,400.00 24,400.00 21,960.53 90.00
地款
4.支付收购福尔达 100%股
5,519.25 5,519.25 5,519.25 100.00
权款
5.对子公司投资 25,500.00 25,500.00 25,500.00 25,500.00 100.00
5
募集资金总额 143,213.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39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344.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达 项目可
变更项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度实 到预计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目(含 (2) 进度(%)用状态日 现的 效益 否发生
投向
部分变 (3)= 期 效益 重大变
更) (2)/(1) 化
6.支付吉林威卡威房产土
3,908.06 3,908.06 3,908.06 3,908.06 100.00
地款
7.补充流动资金 34,237.00 34,237.98 34,237.00 34,237.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05,150.26 105,150.26 63,645.06 102,710.79
合计 154,167.26 154,167.26 68,391.33 152,344.5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此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6
募集资金总额 143,213.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391.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344.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达 项目可
变更项 诺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资 预定可使 度实 到预计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目(含 (2) 进度(%)用状态日 现的 效益 否发生
投向
部分变 (3)= 期 效益 重大变
更) (2)/(1) 化
本公司本次超额募集资金共计 941,967,960.95 元,根据董事会及股东会相关决议,截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超募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此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此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此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此情况
7
(一)公司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汽车内外饰件产能扩充项目:拟投入 49,017.00 万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
4,746.27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已使用 49,633.77 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为产能扩充项目,该项目无法作为一个单独的核算主体,单独直
接进行效益核算。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项目达产后,公司年配套能力将从 250 万
套提升至 500 万套。目前公司产能已达 500 万套,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21,945.60 万元,净资产为 97,681.33
万元,2011 年度营业收入 140,182.07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
规模、营业收入与利润有较大幅度增长。扣除历年并购因素,2012-2015 年各年末,
公 司 总 资 产 分 别 为 284,170.45 万 元 、 303,737.63 万 元 、 439,223.69 万 元 和
487,735.11 万元,净资产分别为 262,296.88 万元、282,014.79 万元、411,514.28
万元和 418,304.18 万元。2012 年度-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65,999.36
万元、179,918.66 万元、223,271.44 万元和 244,735.51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每股净资产大幅提高,从 2011 年末的 4.34 元/股提升至 5.90
元/股,增强了公司整体实力,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2011 年度-2015 年度,公司净
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1.89%、18.09%、12.07%、14.64%、10.77%,短期内公司的净资
产收益率将因净资产增加而有所下降,但随着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渐显现与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的大幅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也随之提高。
(二)公司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 201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2,137,960.95 元,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490,170,000.00 元,超额募集资金为 941,967,960.95 元。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香港威卡威增资款 49,950,000.00 元;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支付中环投资房产及土地款 219,605,288.40 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中环投资
技术转让费 46,852,000.00 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收购秦皇岛威卡威 49%股权
款现金部分 19,057,500.00 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收购福尔达 100%股权款现金
部 分 55,192,500.00 元 ; 使 用部 分 超 募资 金 支 付购 买 吉 林威 卡 威 房产 土 地 款
39,080,640.00 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子公司增加投资 255,000,000.00 元;将剩
余超募资金及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运行情况
8
(一)本公司向福尔达股东发行股份
京威股份以向福尔达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福尔达 100%股权,其中,
以发行股份购买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8 名股东持有的福尔达 95.1%股权,
发行股份数量 13,000.00 万股,发行价格 8.25 元;以现金 5,519.25 万元收购东莞
大和化成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持有福尔达 4.9%股权。
2014年5月10日,京威股份与福尔达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与福尔达第一大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业绩补偿协
议》。于2014年8月27日,京威股份与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业绩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福尔达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福尔达在业绩补偿期间的任何
一年度实现的盈利数低于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
[2014]第0362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进行补偿。
评估确定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3,079万元、14,636万元、15,781万元。
2014年度、2015年度福尔达业绩已实现,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4A1026-3号及/XYZH/2016BJA10027号《关于宁波福尔达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业绩实现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业绩承诺数 13,079 14,636 15,781
业绩实现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3,579 14,953
差异 500 317
实现程度 103.82% 102.17%
(二)本公司向秦皇岛威卡威股东发行股份
京威股份以向秦皇岛威卡威股东秦皇岛方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49%
股权,其中,发行股份购买秦皇岛方华持有的秦皇岛威卡威股权金额为16,500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2,000.00万股,发行价格8.25元;以现金支付1,905.75万元。
2014年5月10日,京威股份与秦皇岛方华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于2014年8月27日,京威股份与秦皇岛方华签署了《业绩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9
秦皇岛方华承诺,秦皇岛威卡威在业绩补偿期间的任何一年度实现的盈利数低
于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 [2014]第0363号《资产评估
报告》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秦皇岛方华将按
原持有秦皇岛威卡威49%比例进行补偿。
评估确定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44万元、4,728万元、5,167万元。
2014年度、2015年度秦皇岛威卡威业绩已实现,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4A1026-4号及XYZH/2016BJA10028号《关于秦皇岛威
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业绩实现情况详
见下表: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业绩承诺数 4,044 4,728 5,167
业绩实现数(扣非后) 4,086 4,751
差异 42 23
实现程度 101.04% 100.49%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经对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