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19 日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8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 15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211,663,05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59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6,721,50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32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941,5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3,958,9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6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017,4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32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941,5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46%。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19,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7,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39,2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3.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96,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4.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96,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4.02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96,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4.03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96,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4.04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96,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4.05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06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07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08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09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份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0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1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2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3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4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本次收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5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交易主体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6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本次交易的交
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7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审计、评估基
准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8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
与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9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期间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20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5.00 关于更新后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志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卓群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优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东方嘉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华融渝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万安兴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志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7%。
议案 7.0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卓群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优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清创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东方嘉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华融渝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万安兴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8.00 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9.00 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0.00 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1.00 关于公司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2.00 关于《本次交易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4.0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5.00 公司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6.00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7.00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8.00 关于更新后的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9.00 关于更新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20.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21.00 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6,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45,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4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12,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0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45,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4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09%。
特别说明:
上述所有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秀娟 唐丝丝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