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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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19 日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18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 15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211,663,05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59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6,721,50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32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941,5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3,958,9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6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017,4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32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4,941,5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46%。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319,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7,7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39,2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3.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96,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4.0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96,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4.02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96,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4.03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96,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4.04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96,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7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35,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3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22,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783%。

议案 4.05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06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07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08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09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份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0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1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2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3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4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本次收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5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交易主体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6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本次交易的交

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7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审计、评估基

准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8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

与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19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期间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4.20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建设项目--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5.00 关于更新后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志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卓群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优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东方嘉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华融渝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0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6.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万安兴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志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7%。

议案 7.0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卓群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优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华清创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东方嘉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芜湖华融渝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0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7.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万安兴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8.00 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9.00 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0.00 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1.00 关于公司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2.00 关于《本次交易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4.0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5.00 公司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6.00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6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7.00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8.00 关于更新后的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19.00 关于更新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20.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措施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1,6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7,5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0%。

议案 21.00 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516,5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145,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4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12,4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05%;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 145,3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14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09%。

特别说明:

上述所有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秀娟 唐丝丝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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