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
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2016年半年度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
方资金往来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就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仅为控股子公司韩城黑猫炭黑有限
责任公司、朝阳黑猫伍兴岐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黑猫炭黑有限责
任公司、邯郸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太原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济宁黑猫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黑猫
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担保总额为121,892.08万元。公司没有
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
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
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事项
1、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的方案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的方案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与景德镇市焦化工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与景德镇井冈山北汽创新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
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修订稿)》;本次方案调
整尚需取得江西省国资委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
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
符念平、包汉华、陈天助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