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6—052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光先生召集,于 2016 年 8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 402 会
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会 3 人。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黄伟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2016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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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2016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同意将以自有资金向蓝岛海工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150,000,000.00)的财务资助事项展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围绕公司业务进行,以降低汇
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
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自相关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关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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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针对原材料钢材的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可行且
风险可控。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
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作为投入资金(保证金),
开展针对原材料钢材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业务
期间为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关于开
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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