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4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
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
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康熙雄 吉争雄 彭雷清
2016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