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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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6)044号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9月6日

(星期二)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

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

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9 月 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9 月 5 日至 2016 年 9 月 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8 月 29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8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华鹏飞物流基地二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

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采

1

用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张京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徐传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张其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

1.4 选举张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李长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6 选举温福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采

2 用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黄劲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郑艳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胡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张书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李元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 审议《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支付重大资产重组自筹现金对价的议案》

议案 1、议案 2 及议案 3 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

弃权。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 8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6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3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居

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 1),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华鹏飞物流基地董事会办公

室。

4、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华鹏飞物流基地

邮政编码:518129

传真号码:0755-8416086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50;投票简称:“华鹏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具体如下表:

序号 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议案编码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

1.1 选举张京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1

4

1.2 选举徐传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2

1.3 选举张其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3

1.4 选举张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4

1.5 选举李长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5

1.6 选举温福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6

2.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

2.1 选举黄劲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郑艳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2.3 选举胡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3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3.1 选举张书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01

3.2 选举李元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02

序号 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审议《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支付重大资产重组自筹现金对价的

4 4.00

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5

议案 1、议案 2 和议案 3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股东在“填报” 项下

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

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

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

他所有议案均表示同一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

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6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5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6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 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4190977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华鹏飞物流基地董事会办公室

指定传真:0755-84160867 (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7

附件一: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

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55-84160867)到达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华鹏飞物流基地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

51812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

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8

附件二: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

累积投票

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

(同意股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

1

案》

1.1 选举张京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徐传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张其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张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李长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6 选举温福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

2.1 选举黄劲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郑艳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胡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张书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李元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非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支付重大资产重组自筹现金对价的议

1

案》

(说明:表决非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时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的列内打

“√”,同一行空白或出现多个“√”者作弃权处理;表决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时请填写具

体的表决股数: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股东可

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

9

数与6的乘积;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

票数平均分配给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3的乘积;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

分配给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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