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
及副总经理等事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经认真审阅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参考这些董事、高管的工
作经历和业绩,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
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本次拟选举的董事长、拟聘任的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
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程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王美女士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俞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姚光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程晓鸣: 刘 浩:
马 霄: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