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 2016—056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所持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为实现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全资子公司“南
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自科林”)拟将所持“南京南
自电力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自仪表”)55%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城乡电网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
电网”)。以经审计的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账面价值 15,593,244.49 元
为基准,对应股权协议转让价格为 8,576,284.47 元,城乡电网拟以自有资
金支付。转让完成后,城乡电网持有南自仪表 55%股权,南自科林不再持有
南自仪表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协议转让概述
为实现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自科林拟将所持南
自仪表 55%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城乡电网。以经审计的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账面价值 15,593,244.49 元为基准,对应股权协议转让价格为
8,576,284.47 元,城乡电网拟以自有资金支付。转让完成后,城乡电网持有南
自仪表 55%股权,南自科林不再持有南自仪表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协议转让相关事宜。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协议转让事项未达到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二、 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 转让方
公司名称: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 38 号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浏
成立时间: 2000 年 9 月 5 日
注册资本:5,100 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自动化系统工程、水处理系统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
及配套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水工机械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南自科林”单体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 14,681.66 12,673.50
负债总额 15,464.77 14,393.20
所有者权益 -783.11 -1,719.70
2015年1-12月 2016年1-6月
项目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 6,261.62 4,580.16
利润总额 -1,962.31 -936.59
净利润 -2,068.68 -936.59
注:“南自科林”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725904 号审计报告。
(二) 受让方
公司名称:南京国电南自城乡电网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门子路 19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水阁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严平
成立时间:2003 年 7 月 29 日
注册资本:20,700 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电力自动化产品、继电保护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生产、销售、
技术开发、系统集成、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安装和调试;储能工程、能源及
相关技术利用与开发;物资输送工程系统设计及设备制造、施工总承包;变电站
及电站工程设计总承包。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 37,095.45 35,866.52
负债总额 15,457.25 15,203.46
所有者权益 21,638.20 20,663.06
2015年1-12月 2016年1-6月
项目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 14,570.63 8,081.90
利润总额 -2,226.65 -812.05
净利润 -2,326.24 -975.14
注:“城乡电网”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623 号审计报告。
三、 协议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庄排路 158 号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牟路勇
成立时间:1997 年 9 月 26 日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电力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系统、监控
系统。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1 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10 55%
2 南京苏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0 45%
合计 200 100%
南自科林转让所持南自仪表的 55%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
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南自仪表股东南京苏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放弃优先
受让权。
(二) 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财务状况 资产总额 1,815.51 1,697.13
负债总额 256.18 205.22
所有者权益 1,559.32 1,491.91
项目 2015 年 1-12 月 2016 年 1-6 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 2,007.30 607.97
利润总额 239.45 -52.91
净利润 198.08 -67.42
注:“南自仪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725903 号审计报告。
四、 协议转让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交易标的名称及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交易标的名称: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
限公司 55%股权
交易方法定名称:
转让方: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受让方:南京国电南自城乡电网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限公司
2、定价依据
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自仪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25903 号)为依据,南自仪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5,593,244.49 元,此次南自仪表 55%股权协议转让价格为 8,576,284.47 元
(15,593,244.49 元*55%)。
3、付款时间及方式
协议生效之日后 30 日内受让方先支付转让价款的 50%,待完成本次股权转
让工商变更登记后 60 日内再支付 50%。
4、目标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修改公司章程,并指派相关人士
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要
求,转让方应协助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5、转让方保证转让给受让方的目标公司股权是其真实出资,合法拥有的股
权,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担保,并
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且未涉及任何第三方享有的其他优先权等情形。目标公
司在现行的法律制度、行业规则及地域条件下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也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目标公司在合同签订后至股权变更
登记完成前不得分配利润,否则受让方有权要求获得分配的转让方向其返还与其
股权比例对应的利润分配。
6、如果协议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协议的规定,适当及全面地履行其在协议项
下的责任、义务,则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
协议其他条款对违约行为界定以及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按该约定处理,如没有
其他约定,则按法律规定以及本条约定处理。转让方若违反协议中向受让方做出
的声明、承诺、保证事项给受让方或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受让方、目标公司有
权要求转让方给予受让方或目标公司赔偿。
7、争议解决
双方因协议的效力、解释、订立、履行产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
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8、协议成立与生效
协议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 涉及转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自科林拟将所持南自仪表 55%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
全资子公司城乡电网的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等问题。
六、 协议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完成后,南自科林不再持有南自仪表股权,股东方持股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东方 持股比例
南京南自电力仪表有限公 南京国电南自城乡电网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55%
司 南京苏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5%
鉴于城乡电网从事用电计量信息管理、智能用电终端装置、智能电表、电能
质量产品管理等,本次协议转让有利于实现内部资源整合及业务重组,优化资源
配置,提高管理运营效率和市场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优势产业集聚。
因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