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6-035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8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
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元生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自 2016 年 8 月 18 日起
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止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最高余额
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同时同意以本公司或第三人提供的
保证金、存单以及浙商银行认可的票据提供质押担保时,该质押担保的相等数额
债权可以不占用本决议前款同意的最高融资额度,具体权利义务以公司与浙商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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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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