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8-19 12: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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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洋王

股票代码:0027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民族路 2 号

通讯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民族路 2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 年 8 月 18 日

1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14]24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

会证监公司字[2014]24 号文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声明.............................................................................................................................. 2

目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人、

指 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华西集团

海洋王、公司、本公司 指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2016 年8 月1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海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洋王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民族路 2 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142232229Q

4、法定代表人:吴协恩

5、注册资本:900000 万元整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谷物及其他作物、蔬菜、园艺作物、

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林业、渔业、发电;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

的施工;建筑安装、装饰,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中介服务;租赁服务;商务服

务;提供旅游观光服务;社会经济咨询;税务、审计、会计的咨询;项目行政审

批咨询;工程技术咨询;中介服务;货物配载、货物装卸、搬运;计算机系统服

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国内贸易;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冶金;机械设备、服装、纺织品、针织品、化纤、鞋的制造、加工;染整;广告;

机场的经营管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卷烟、雪茄烟的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1987 年 04 月 17 日至******

9、主要股东: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村民委员会

10、通讯方式:0510-862172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 他 国 家 /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

地区居留权 公司兼职情况

吴协恩 男 董事长 中国 江苏 无

董事、

何建南 男 中国 江苏 无

总经理

包丽君 女 董事 中国 江苏 无

杨永昌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 无

5

黄建刚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 无

瞿建忠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 无

陶葵军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现任董事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1、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吴协恩 华西村村委会 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2、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姓名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集团财务公司 董事长

华西同诚控股 董事长

华西和林矿业 董事长

华瑞置业 董事长

华西新能源投资 董事长

包丽君 华西米业 董事长

华彭新能源 董事长

中俊新能源 董事长

哈密市华西新能源 董事长

无棣苏恩新能源 董事长

华西稀有金属材料 董事长

华西不锈钢 董事长

华西南钢 董事长

华西气体 董事长

华西制铁 董事长

杨永昌 华西高速 董事长

华西塑料 董事长

华西热电 董事长

华西金软 董事长

华西特纺 董事长

黄建刚 华西新建 董事长

瞿建忠 华西都农 董事长

6

姓名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陶葵军 华西污水处理 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

份的情况

截至 8 月 17 日,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 上市地点

000936 华西股份 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44.20% 深圳证券交易所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经营及资金的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

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洋王 23,673,700 股,占海洋王总股

本的比例为 5.92%,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54,95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 17,718,75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海洋王股份 17,767,450 股,占海洋王

总股本的 4.44%,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70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 17,718,750

股。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转让的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 减持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减持后占总

称 式 间 (元/股) (股) 比例 股本比例

江苏华

西集团 大宗交 2016年8

24.66 3,606,250 0.90% 5.02%

有限公 易 月17日

江苏华

西集团 大宗交 2016年8

24.66 2,300,000 0.58% 4.44%

有限公 易 月17日

合计 5,906,250 1.48% -

本次权益变动中股份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详细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江苏华西 合计持有股份 23,673,700 5.92% 17,767,450 4.44%

集团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54,950 1.49% 48,700 0.01%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718,750 4.43% 17,718,750 4.4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

1、华西集团在《上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9

本公司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

票。其中,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有减持意向,但本公司承诺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25%,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

公司在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

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

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

应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违规减持发行人

股票的收入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入在减持之

日起 10 日内交付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

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公司将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入交付至发行人。

2、2015 年 7 月 13 日,华西集团承诺: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六个月内,不

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华西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减持未

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

结或其他等权利受限情形。华西集团本次股份转让不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前限售股份承诺;也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 号)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10

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

前 6 个月内,未发生过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华西集团所持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

17,718,750 股。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8 月 18 日

1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深 圳 市 光 明 新 区 高 新 路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所在地 1601 号

股票简称 海洋王 股票代码 002724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

义务人名 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义务人注

民族路 2 号

称 册地

拥有权益 有无一致

增加 □ 减少√ 有 □ 无 √

的股份数 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量变化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

方式(可 公司发行 的新股 □ 执行法院 裁定 □ 继承 □

多选)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15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普通股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23673700 股

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5.92%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

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普通股

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5906250 股 变动比例:1.48%

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1776745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44%

及变动比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

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可能。若发

来 12 个月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内继续增 务。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

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16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不适用

负债,未解除

公 司 为 其 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吴协恩

签署日期:2016 年 8 月 18 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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