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对外投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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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16-053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出资设立参股子公司建设“年产 50,000 m3 稀土基选择性催化

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 45,185.7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8,555.49 万元,

流动资金 6,345.29 万元,建设期利息 285.00 万元;新设立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35%的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开拓公司稀土脱硝催化剂的市场,加强区域合作,实现资源整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发展”)拟

以现金方式出资 2,100 万元,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方稀土”、自然人邱海旺合资成立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

定名,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主要从事稀土基选择性催

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实施(具体经营范

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三方拟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 50,000 m3 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

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经初步估算,项目总投资 45,185.78 万元,其中:建设

投资 38,555.49 万元,流动资金 6,345.29 万元,建设期利息 285 万元。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1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

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北

方稀土”,证券代码:600111,注册地址为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办公地址为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法定代表

人为魏栓师,注册资本为363,306.6万元,主营业务为稀土原料产品(稀土精矿、

碳酸稀土、稀土氧化物及稀土盐类)、稀土功能材料产品(稀土磁性材料、抛光

材料、贮氢材料、发光材料)和部分稀土应用产品(镍氢动力电池、稀土永磁磁

共振仪),控股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内蒙古自

治区人民政府。

北方稀土与本公司之间无任何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北方稀土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45.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为83.16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4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26亿元。

2、邱海旺

邱海旺,男,中国国籍。住所地: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担任内蒙古蒙邦工

程爆破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海惠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惠邦环保科

技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惠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惠邦房产置业

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本人与本公司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新公司情况

新公司名称拟定为“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

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

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实施。合作各方的出资

方式、出资金额及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

2

出资方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北方稀土 现金 2,700 45%

京运通发展 现金 2,100 35%

邱海旺 现金 1,200 20%

合计 6,000 100%

新公司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北方稀土推荐 3 名,京运通发展推荐 2 名,

董事长由北方稀土推荐人选,提交董事会选举产生;新公司监事会由 3 人组成,

其中职工监事至少 1 名,监事会主席由自然人股东邱海旺推荐人选,提交监事会

选举产生;新公司经理由京运通发展推荐,提交董事会任命;新公司财务负责人

由北方稀土推荐,经总经理提名,提交董事会决定任命。

(二)新建项目情况

三方拟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 50,000 m3 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

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设地点及生产规模

新公司选址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项目设计占地

196.52 亩,年产稀土基 SCR 烟气脱硝催化剂 50,000 立方米,分两期实施,其中一

期 20,000 立方米,二期 30,000 立方米。

2、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 45,185.7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8,555.49 万元,流动资金 6,345.29

万元,建设期利息 285.00 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 23,393.18 万元,二期总投资

21,792.60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3、项目经济效益估算

本项目实施后可达到年产 50,000 立方米稀土基 SCR 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生产

能力。项目投产后,销售收入 68,000 万元,总投资收益率 26.18%,年均利润总

额 11,787.37 万元,年均所得税 2,946.84 万元,税后利润 8,840.53 万元,投资回

收期 4.7 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4、在收益分配时,除特别约定外实行同股同权。

5、本公司实际控制新型工业烟气无毒脱硝催化剂知识产权。公司旗下节能

环保产业板块全资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璨”),

是目前国内外唯一从事新型工业烟气无毒脱硝催化剂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

3

实施企业,现已建成年产 50,000 立方米的新型高效无毒脱硝催化剂生产能力。

本公司同意山东天璨授权京运通发展使用新型工业烟气无毒脱硝催化剂相关知

识产权。

京运通发展的技术使用费按照新公司销售收入(含增值税)的一定比例进行

提取,在销售量达到一定数值后不再提取。技术使用费的支付由新公司与京运通

发展另行约定。

新公司采购的主要活性原料由京运通发展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生产供应,并根

据订单确定活性原料的采购合同。届时京运通发展将提供其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的

活性原料生产成本,新公司活性原料采购价格为成本价加一定比例的毛利润。

京运通发展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生产活性原料所需的稀土原料,由北方稀土进

行供应,北方稀土确保以相应价格向京运通发展供应稀土原料。

京运通发展承诺,随着稀土脱销催化剂产品的不断研发升级,其新的技术及

应用等相关知识产权,新公司在三方合作期间内无偿使用及共享。京运通发展及

其委托的第三方在包头之外的全国其他地区布局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固定源稀土

脱硝催化剂产品总量超过国内总市场容量的 50%时,须征得其它合作方同意认可。

6、本项目尚需取得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备案手续。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如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并且达到预期,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

影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尚未取得包头市发改委的核准/备案,存在一定的政府审批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注意。

3、由于影响项目建设的因素较多,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

高于市场平均成本的风险。

4、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存在因市场销售不畅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年产 50,000m3 稀土基 SCR 烟气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投资合作协议》;

3、《知识产权及市场开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4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8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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