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3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8月17日下午15:00时 —2016年8月18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64,387,475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876,780,499股的41.559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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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64,383,4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76,780,499股的41.559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876,780,499股的0.0005%。
持股在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451,88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76,780,499股的0.0515%。
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董事5名 (董事冯军强先生、曹健先生、独立董事王克
先生、何晴女士请假),1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黄培钊先生、林维声先生、冯军强先生、
徐育康先生、曹健先生、赵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1.1 选举黄培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
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2 选举林维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
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3 选举冯军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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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
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4 选举徐育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
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5 选举曹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
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6 选举赵青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
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王克先生、何晴女士、王晓玲女士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提交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王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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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2.2 选举何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
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2.3 选举王晓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
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吴健鹏先生、赖玉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上监事候选人最近
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吴健鹏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
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3.2 选举赖玉珍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
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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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当选。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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